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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二次抵押登记的程序

2021-02-23
1、经办行已按审批要求作为第1顺位抵押权人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取得房产他项权证。 2、担保公司与抵押人、借款人、经办行达成二次抵押登记意向后,应准备以下材料: 抵押人所提供的出具给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担保公司向经办行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银行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后顺位抵押权申请人已知晓优先顺位抵押权情况的函》。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 担保公司向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 看来这里,你也清楚了房产二次抵押申请对于申请方的资格认定是很严格的,毕竟贷款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事情,自然要谨慎为好;因此这种知识我们要了解知道的,日后可能也会用的到。好了以上就是房产二次抵押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了,谢谢你的浏览。

相关法规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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