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29人已浏览
4,181人已浏览
1,003人已浏览
8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