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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 2、评估价格是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
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不仅征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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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其中,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无形资产收入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收入.其中,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转让新开发的房地产扣除金额.转让新房产扣除项目包括(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b)房地产开发成本,(c)房地产开发费用,(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e)加计扣除,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a,b两项费用金额之和的20%计算扣除。另一种是转让旧房地产扣除项目包括:(a)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b)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c)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2)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税税率表级数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税率速算扣除率 1未超过50%(含)的部分 30%0 2超过50%未超过100%(含)的部分 40% 5% 3超过100%未超过200%(含)的部分 50% 15% 4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35%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速算扣除系数为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速算扣除系数为5%;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速算扣除系数为15%;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速算扣除系数为35%;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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