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单方房屋抵押合同被判无效是否可以解除?

2022-10-22
房屋抵押合同被判无效,源于单方抵押11月3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抵押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A与被告泰和县某信用社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没有经过原告B(产权人)的同意,法院依法判决抵押合同无效。原告B与被告A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共同在县城建造了一栋房屋,后以被告A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2009年9月被告A和案外人E向被告信用社提供了两张不同格式页面的户籍登记为“夫”“妻”字样的户口登记卡和房产证,而被告信用社凭被告A提供的上述证件,以原告B与被告A共有的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15万元的手续。2010年3月21日,被告A一人与信用社再次办理了5万元的抵押贷款手续。8月16日,原告B以两被告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确认两被告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并返还质押的房产证。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抵押的房屋系原告B与被告A共同所有,被告信用社在与被告A办理抵押贷款时,没有认真审查案外人E的身份,误把被告A与E当作夫妻关系,使得被告A单方在未取得原告B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侵犯了原告B的财产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