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退还相应的诉讼费用。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降低名誉诉讼标的金额,可以退还相应的诉讼费。诉讼标的金额是指诉讼中有争议的财产的价值,因此诉讼费应当按照实际诉讼标的金额收取,多收取的需要退还。
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在公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自己的,那么在聘请律师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在计算律师费用时可以按照常规收费方式、包干收费方式以及风险收费方式来确定的。
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