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及厂房补偿、房屋及厂房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
公司拆迁补偿: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赔偿的项目包括:资产的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第四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根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继续劳动合同的;(四十条规定(四十条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5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