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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向吴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向吴某借款贰万圆整(20000元),2016年12月底归还。2017年2月,由于杨某到期未偿...
杨某向吴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向吴某借款贰万圆整(20000元),2016年12月底归还。2017年2月,由于杨某到期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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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撕毁复印件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还是需要经过其他证据的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有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
1、借条被撕毁复印件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还是需要经过其他证据的补充,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有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杨某向吴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今向吴某借款贰万圆整(20000元),2016年12月底归还。2017年2月,由于杨某到期未偿还借款,吴某持借条到杨某家讨要,期间发生冲突,杨某将借条抢回并当场撕毁。后吴某向法院起诉,并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复印件以及与自己同去讨债的哥哥的证人证言。提问:吴某在没有提交借条原件的情况下,借条复印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解答】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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