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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从刑事拘...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程序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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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但有法院受理后多久判决的相关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判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 3、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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