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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这里所说的孳息,是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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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第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第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第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象你的这种情况,已经属于重大经济行为,你想通过网上咨询的办法来解决,本人认为是不明智的,因为零零散散的咨询意见,如果没有经过系统整理,得出的结果是不准确的,有时会有害无益,也会因小失大。比如过去我们遇到过的案件,就是当事人为了省几十元咨询费,最终使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3款有明确规定,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财产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如果由于附带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后果,人民法院就有权采取上述保全措施。在一般情况下,阻碍判决执行的行为或原因主要是指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一方将被告人的财产、所争执的标的物隐匿、转移、挥霍、出卖,或者因某种客观原因导致争议的财物不能保存或变质等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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