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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2021-07-06
1、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越是在一些不起眼的小城市行政不作为的现象越严重,几乎所有行政单位普遍存在这种做法,这些公职人员不是人民的公仆,可能在他们眼中,人民倒成了行政单位的公仆和奴隶。行政不作为无法根治还是因为没有任何有效的处罚措施,党中央的8项规定也只能起到预防性的作用。延伸阅读:哪些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职人员因公牺牲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职人员拘役会不会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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