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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包裹双方当事人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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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和大家明确一个概念,共同财产和婚姻共同财产并不是一回事。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其本人所有。司法解释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要注意的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重点在于共同所得,而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财产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必须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属自己投入的或自己所有的。因此,解除同居关系时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通常会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包裹双方当事人共同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但是其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工资等个人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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