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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方家享有拆迁补偿后,在娘家就不能再享有拆迁补偿。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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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性将户口迁移到男性户口所在地的,在男性家中享受拆迁补偿后,在老家不能再享受拆迁补偿。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 1、户籍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在拆迁范围内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定居的志愿者)及其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有房屋所有权证,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可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两人的照顾人口计算; 三、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原常住户口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中的; 4、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户籍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在征地拆迁公告日前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五、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内.户籍在外地的配偶; 6、被征地拆迁人的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结婚、退伍军人等已报户口的人员; 7、原常住户口、劳教或服刑人员; 8、在小城镇建设试点中,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当地农业转移是非的。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实行当地农业转移政策。土地征用、当地农业转移、整体拆迁、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 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女儿,户籍在拆迁范围内,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以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应该给予拆迁安置份额。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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