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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效限制。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购房者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的,购...
有时效限制。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购房者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购房者没有催告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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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房人已经催告人了,那么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未催告,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经卖房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买房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三个月,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三个月,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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