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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持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享有诉讼权的股东在解散公司诉讼前耗尽所有可能解决僵局的...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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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企业什么情况下可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在法理上称为破产原因或破产界限,是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cannotpay),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请求法院据此宣告债务人破产。如何证明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实同时存在,即可得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结论: ①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②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③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④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成连续状态。 对上述①、②、③项事实,债权人须举证,对第④项事实,债权人只需主张,无须举证,债务人如有相反证据,可以举证。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提交以下文件: 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 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 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 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 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 6、债务人资产情况; 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是哈尔滨市巴彦县的、我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人欠我本金209万、被告用这比钱在辽宁省营口市盖县经营一座矿山、整座矿山分为六分、被告人有两座山头、也就是六分之一的股权、但是他们都有明确的界限、自己独自经营、股权被我起诉查封、今年三月份就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经法院多次进行协商未果、我也多次要求巴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下一步评估拍卖程序、但法院执行局告诉我跨省执行不了、我这种情况可以执行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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