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你可以向规划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举报。第二,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可以根据情节的不同,可以要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处罚相关责任人员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得超过批准的面积占地建房,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侵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要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村民要求建房的,应事先取得乡(镇)政府或县(市)政府的批准。对符合条件可兴建自用住宅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丈量用地面积,并依法批准后,方可动工。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得超过批准的面积占地建房,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侵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要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有关部门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宅基地上建厂房属于违建,有关部门可依法拆除。 在宅基地上,只能建造住房,仅可用于村民居住,不可用来建厂房用来生产,并且宅基地也是不能出售、出租的,若是村民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有出售、出租宅地基行为,再次申请时则不予审批。
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160;#160;#160;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160;#160;#160;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536人已浏览
1,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