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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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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中国XX派出机构对辖区内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检的内容包括:(一)设立或变更事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年检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三)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是否真实、充足;(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情况;(五)交易风险准备金提取及使用情况;(六)是否超业务范围经营;(七)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变更手续是否完备;(八)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否遵纪守法;(九)证券公司是否违章、违法经营;(十)是否按中国XX规定按时报送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十一)营业场所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十二)中国XX认为需要检查的的其他事项。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以外,保险集团(控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二)买入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三)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四)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五)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个人保单质押除外;(六)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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