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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伤取得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下列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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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不需要报个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一、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财税〔2001〕157号文件: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三、浙江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此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但此准则不涉及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的规范。工伤赔偿款不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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