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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如下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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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待遇不需要材料申请,只要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就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个月年龄等级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五级 36 30 24 18 12 30 25 20 15 10 5七级 24 20 16 12 8 4八级 18 15 12 9 3九级 12 10 8 4 2十级 5 4 3 2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试用期内工伤待遇与原工资一样。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与是否处于试用期无直接关联,职工因工受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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