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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执行管制,执行机关是哪个?

2024-12-06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是一种不予关押的刑罚,但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发放解除管制通知书。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在管制期间,判处管制的同时也可以禁止犯罪分子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违反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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