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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后,可以任命其他企业的董事吗?

2021-11-19
破产结束前不能,破产结束后可以。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结束之日起,债务人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二)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员的要求工作,如实回答问题;(3)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五)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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