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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对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为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为1个月,法院审理期间为1.5个月。特殊情况下,会有延长。收集有利于当事人无罪或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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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完成自诉案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知人。自诉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但是,如果自诉人真的很难写出自诉书,他可以口头告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应当作出告知记录,并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刑事自诉案件适用于正常的案件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约需要三个阶段,即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拘留,三天提交检察院批准逮捕,可延长一至四天,最长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般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现阶段最快为三天-10天。逮捕后的调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犯罪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对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2、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经审查批准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返回公安机关或者自行调查。补充调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应当限制两次。3、审判阶段,如无上诉或抗议,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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