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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门诊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 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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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与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属报销范围: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充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2)镇卫生院就诊4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处方每张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为5000元。2、住院补偿(1)清算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照片.检查.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按1000元清算)。b.60岁以上老人住兴塔镇卫生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清算比例:镇卫生院清算60%二级医院清算40%三级医院清算30%。3、大病补偿(1)城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一次或全年累计应报告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和尿毒症门诊血透症、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为1、1万元。
一、农村合作医疗门急诊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急诊报销比例 1、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 3、门诊限额:700元; 4、累计门诊支付限额:1000元。 (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和报销80%;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三)生育补助报销比例 1、生育补助金:500元; 2、剖宫产费用:按照医院报销规定给予报销。 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00元、市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比例 1、报销起付线:2.5万元; 2、报销比例:2.5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支付5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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