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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的,应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两者同时遗失的证明,去户...
户口本及身份证丢失,应当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没户口本不能补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必须用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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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一个户口本在办身份证。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身份证丢了,没有户口本,不能补办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人问成都户口本怎么补办身份证吗这个问题的领补流程是: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需要交证件工本费40元。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把你的受理信息传到申请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让那边审核签发。那边公安机关弄好后会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注意:粤籍非深户居民、海南、湖南、湖北、云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可在成都办理异地身份证。其他地区也不要急,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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