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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身份证都丢了,需要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
根据规定,公民身份证丢失以后,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进行补办,临时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1、户口本只是自己所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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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都丢了,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必须用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丢了,应该先补办户口本,然后再凭户口本办理身份证。补办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出具的证明,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失的,应当先行补办户口本,然后再凭户口本补办身份证。补办户口本需要由户主持身份证和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所有成年人员签名)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主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由本户其他成年人员持户主委托协议、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身份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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