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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复婚手续,不需要当事人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更新为“离婚”状态才能复婚。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和户口本登记的不一致,可以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
1.离婚后,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簿婚姻状况。 2.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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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婚姻状态的改变对于离婚或再婚人士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关系到他们在法律层面的权利和责任。如果在离婚后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仍显示为已婚,那么这可能会对他们的财产权益产生潜在威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公民因结发婚姻、离婚、收养子女、认领亲生父母、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户口发生变化时,应由户主或当事人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而当公民离开原户口管辖区域时,则需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然后注销户口。 对于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公民,他们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许迁入证明,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如果公民要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得到常住地县级、市级、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当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变动时,应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拿着你的结婚照或离婚证、户口本,直接去户籍更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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