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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0000以上,3万至10...
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构成诈骗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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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中,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根据《决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本条中所称的《决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各省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不同。具体规定参考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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