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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这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如果是婚前签订的借款合同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同样的父母出资给婚前子女购买的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后,房屋就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此时的房屋的贷款也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父母出资,但是没有借条等凭证的话,也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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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且是平分的。
因为是在婚后卖的房子,看你的父母有没有表示买房子的钱是给你个人的,如果没有表示,视为给你和你妻子的赠与,还有你岳母的6万,要是没有明确表示是给你妻子个人的,即视为给你和你妻子的赠与,这样的话5+6万=11万为你和你妻子的共同财产,6万为你们的共同债务;你不需要要回你的钱,可以直接要求分割房屋;至于孩子问题,一般2岁以下的随母,根据有利于孩子发展的方面考虑
至于你父母的14万元需要根据其是赠与还是借贷的关系而定,如果系赠与,除非书面明确约定给予你,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借贷性质,则该14万元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将这14万元归还你父母。 2、生育子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不是一方能够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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