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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而...
1、先将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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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给子女,过户给子女要办理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公民对公房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承人在房屋内仅享有承租使用权,因此该房产不应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公房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3)原承租人的父母等。二是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当然,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承租人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
很高兴帮您解答,对于房产分配遗嘱可以不给某个孩子吗有如下: 这房原是老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公证子女如何分割房产应当按遗嘱执行,配偶过世后,那一半已经成为遗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老人与他的所有的儿女们都有继承权,平均分割,一人一份。现在老人把整个房子全当做自己的财产以公证遗嘱的方式留给其中一个子女,在这份遗嘱中,他将自己原有的份额和他继承的份额留给一个子女是有效的,而把其他子女应当继承的他的配偶的遗产的份额也纳入他的遗嘱的那一部分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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