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廉租房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土地建造的廉租房以及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房,纳税人提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参考土地住宅面积,确定当地税率和地区应缴税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根据房地产税率:按价格计税:1、2%;按租赁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租赁的居民住宅,房地产税暂时按4%的税率征收)。3、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价格征收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房地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的租赁征收,按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4、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为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按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征收的税金。5、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幅度差异税额,大.中.小城镇和县.建设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租赁的土地交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二、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单位无偿使用股东房屋办公,其占地应由股东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860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