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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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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8个内容:第一,使用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二、工人姓名地址及有效身份信息。第三,劳动合同期限。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第五,具体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第六,劳动报酬。第七,社会保险。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一般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 (六)劳动者劳动报酬; (七)劳动者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另外还可以加上你们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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