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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主观举证责任需要法官在具体审判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加以确定并不断转换,因此无需在法律规范中预先加以规定,法定的举证责任通常都是客观举...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1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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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指原、被告等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事实,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的情况下,由谁承担败诉责任,即后果责任。承担这个责任的当事人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负担,在特殊情形下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也负有少量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主张,被告举证,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该条对此用了一个模糊的规定。一般而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以明示的方式,个别地、直接地将格式条款提示给相对人,以提醒相对人注意其中的内容。但是,如果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形,如果交易对象广泛、交易数量巨大且交易内容重复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明示有困难的,则应以其他显著方式,如广播、张贴等,公告其条款。[23]当然,在发生了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就某个合同提出来对方违背了这个提示义务,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示,那么法官就要根据这个行业的习惯、惯例等,用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判断它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它是否用了合理的方式。比如,每个航空公司是否都要把机票背面翻过来指给旅客看,那一条规定一件行李丢失赔多少钱、人身伤害赔多少钱呢?不是。这里所指合理的方式,比如要把这个免除责任条款印在合同书上时要用较大的字体,不能用很小很小的字体,应印在显眼的地方,而不能印在不显眼的地方、别人不注意的地方。再如,在保险单背面的免除责任的责任条款,要用较显眼的或大一点的字体印刷等。
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中虽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 等额本金还款月供计算公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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