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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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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来源,农民工需要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 二、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无公共住房租赁; 3、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符合申请的规定标准。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地有户口,外来人员必须有居住证并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 2、申请人应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住所且出租的房屋低于规定标准。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目前,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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