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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2月份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到如今没有结婚证,由于感情已经破裂,实在无法生活下去了,在结婚时候女方买的电器,...
1、按照问题所述情况,若离婚时已经对房产做出处理,如归你个人所有等,则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2、若房产被他人占用,则可以要求对方搬离及支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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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你们协议离婚时,该房屋男方已将房屋约定给以,并有离婚协议为证,而复婚从法律上将是新的婚姻,之前的约定认是有效的,复婚后该房屋已将成为了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为了稳妥期间,最好在复婚前将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可以持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和离婚协议到房管所办理过户。
具体搬迁时间应按照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进行,没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用部门和被征用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生产损失、搬迁期、过渡方式、过渡期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第一次离婚后属于男方所有的房产,复婚后仍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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