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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了不能反悔。因为房屋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取得的要件,房屋过户之后,房屋所有权便不再归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卖方反悔的,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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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后不能反悔,受赠人存在过错导致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已经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空调和过滤机不是房屋必须的组成部分,原房主若反悔,不再将这两件东西免费给你,原房主可以拆走。 因为已经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你已经是房屋所有权人,你有权要求原房主搬走。你们约定明年八月份腾房的协议有效。你若让他们提前腾房,因为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他们也无法将房屋收回,只能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公证后,房子已经过户,就无法取消了; 2.如果还没有,可以去公证处请求变更,不能直接起诉撤销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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