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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没借条但有平台聊天记录,能作证据使用。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平台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调整数据就是电子化技术形...
感谢你的信任针对你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你作如下分析:第一、微信和电话语音记录不等同于借条,但只要能清晰,连续,完整的表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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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书证、物证和语言证据是常见的主要证据类型,但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功能丰富,通信方便,操作简单的微信迅速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商品贸易、表达感情的重要平台,微信的大量使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证据形式,微信的转账是电子数据但作为证据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微信是不是实名认证,债务人是不是收到欠款人,是确定被告主体的关键。其次,作为证据使用,其代表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全面的,如果明转账是用于借款还是其他合同关系,法院可能不采用。如果打官司,建议尽量准备齐全的证据,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你的诉讼请求被认可的机会就越大。注意:如果只有转账记录,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确认双方的贷款关系,起诉后提供转账记录证明,还可以还债。
他向你借钱,有监控和微信记录,可以作为当时向你借钱的傍证,但不能作为现在仍欠你钱的直接证据,要有借条才是作为借款的直接证据,借条能说明借的钱未还,而那为借钱傍证不能证明现在借款人仍欠你钱,如果你要欠款人写个还款协议,只要他在还款协议上签字,那就是对方欠钱凭证,受法律保护的,以后可以用来起诉的
一、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 (一)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 2、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二)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 (三)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网络聊天记录的关联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须与该民间借贷案件的借贷事实有联系,包括该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有实体意义上的联系和法律意义上的联系,如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额、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约定、借款及还款的时间等等,这些都对民间借贷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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