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以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由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提...
1.“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这是因为,如果复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于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提请裁决的审计决定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其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5、反垄断6、对价格违法的处罚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10年12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诉讼。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可以是我国的公民,也可以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性质。当拥有申请权利的申请人,也就是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利的当事人,发生去世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亲属最好是近亲属,也是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是本身丧失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是自身的行为能力是有一部分的障碍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代理人,也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在收到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递交的申请书之后,会在七天的时间之内,将当事人的申请书副本送达到被申请人一方手中。然后属于被申请人的一方,就要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后,在十天的时间之内,做出相应的答复,然后需要向机构提供之前有关行政行为的相关资料,以及一些具体的证据。作为行政复议当中的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如果自己不能够参加行政复议,是可以采取委托代理人代替自己去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的过程当中,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作为申请人的当事人,和行政复议当中的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可以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去听取,这三个主体的一些意见。综合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看完之后您是否已经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了,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知识想了解得更多,请您登录咨询相关律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自决定再审之日起3日内履行相关告知职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如果不委托辩护人,将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