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江西哺乳假最新规定是哺乳期按照正常的工资发放。哺乳期时间为1年。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
哺乳期的特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哺乳期妇女,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期,母乳喂养一名婴儿增加1小时;母乳喂养一岁以下的妇女享受母乳喂养假;用人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江西省哺乳假规定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