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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法院将优先考虑8岁以上儿童的意愿。法院通常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出监护权判决。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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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八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权。孩子八岁以上,父母离婚协议子女监护权时,需要征求子女意见。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异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
如果孩子已经十岁以上,孩子有选择权。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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