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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有自主选择权。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时,需要征求子女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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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孩子10周岁及以上年龄,孩子有选择权。两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进行抚养的,判决的原则是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除的母亲抚养原则,除非女方确实无经济抚养能力,或者是女方有吸毒、服刑的情况,不得抚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孩子十周岁以上才会考虑是否问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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