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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根据您的描述,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任监护人的除外相关法理属于特别责任之一,构成要件:被监护人实施了侵害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被监护人与责任承担人有监护关系无过错原则知识点1,承担原则:被监护人无独立财产的,由监护人全部承担,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适当减轻责任被监护人有独立财产的,应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余额由监护人承担,但单位任监护人时,单位不承担2,父母后的责任分担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不能独立承担的,另一方才与其共同分担补充性3,委托监护时的责任承担原则上仍由监护人(委托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仍由监护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受托人追偿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监护人不明时由A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责任5,擅自变更监护人的:由变更前后的监护人承担6,单位的赔偿责任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的,有过错的单位应给予适当赔偿致人伤害的,仍由被监护人承担全责——单位有过错的可适当承担7,18周岁的变通侵权时不满18周岁,诉讼时已满:有经济能力的由本人承担侵权时已满18周岁,原则上由本人承担,无经济收入的,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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