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独创性 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只有原创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本条第一款规定法律禁止传播的作品不受保护。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广泛的,但是某些对象是排除在外的。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种作品虽然具备了作品的一般形式和实质要件,但是因其表达的思想倾向,某些感情的表达方式对社会有危害性,不适于出版传播,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符合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对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仅不给予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出版和传播了这类作品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主要有三类: ①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 ②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如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都不保护黄色的、淫秽的书刊、报纸、电影等。 ③故意妨碍公共秩序的作品。 二、本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行使的一项原则。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不得滥用权利,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样规定可以推知一些著作权法没有规定的作者权利,如作品取回权(即作者在理由正当的前提下收回自己的作品的权利),只要作者行使这些权利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不损害公共利益即可。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著作权客体就是国家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各个领域内所设计出来的这些作品都是享有著作权的,而且,现在的著作权登记并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在作者没有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侵犯别人的著作权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 根据上述单纯事实消息的性质,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7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