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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4]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规定,应由城市自来水企业和自营设施供水企业承担。第27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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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湖北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认定程序 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县(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定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二)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三)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四)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五)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拥有、使用机动车辆、大型农具、农机具(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的家庭; (六)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农村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30%的; (七)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 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调整了几次: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到1990年这一标准相当于300元;到1995年,把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个标准被调整为530元;在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2005年为683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
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不服,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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