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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
一、公安局立案的程序: 1、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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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一般条件,即可立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有以下方面的四个特征: 1.犯罪客体的单一性。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 2.犯罪客观方面的严重性。按照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的身份性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主观方面的故意性。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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