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解除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情形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 2、公安机关、检察院在拘留...
解除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情形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 2、公安机关、检察院在拘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解除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解除刑事拘留的情形: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