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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当将规定的材料带到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住房安全窗口或者住房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受初步审查;出具备案收据;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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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申请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证明;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用人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持有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3.非西安市户籍的需向其居住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4.高新区工作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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