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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48天。 法律规定: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看具体情况定。婚假中如果周六、周日刚好排在假期的两头,可以剔除,不算在婚假里,但如果周六、周日在婚假期间的中间而不在两头,则不能剔除,而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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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看具体情况定。婚假中如果周 六、周日刚好排在假期的两头,可以剔除,不算在婚假里,但如果周 六、周日在婚假期间的中间而不在两头,则不能剔除,而应与婚假连续计算。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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