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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基于一个月代通知金要交税吗?的回答如下:代通金实质上就是代替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工资,工资收入是应纳税的,这不同于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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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属于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所以要是劳动者获得的代通知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拼接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那么就不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3倍数额的,那么超过部分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规定代通知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的通知金不属于经济补偿金,不能适用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应按工资和工资代扣代缴。
单纯从税务的角度看是要交的,政策依据楼上的stinqzy2003说了,是这样,这个不用怀疑了. 但是,该交个税的,也可以回避掉,对公司对个人都不犯法.关键是人为操作.比如说,企业给职工的误餐费,你发到工资里,肯定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不发到工资里,发给职工一张卡,凭卡消费,真正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则个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公司记管理费用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既回避了个人所得税,公司出没损失,是两全其美的事.所以,关键是人为操作. 就你这个事来说,看你跟单位的关系,单位愿意给你配合的话是可以回避掉的.. 如果单位愿意给你配合,你可以这样操作: 把单位给你的补助,合计是多少,打个包,叫财务挂在其他应收款上,算是你借了单位的钱,比如说,各项合计有3万元吧,你写个借条3万元,叫财务挂上应收你的款3万元.然后,你拿所有的住院费用来凑足这个3万元.你在医院里的吃渴拉撒,往返医院的差旅费都算上,抵冲掉一部分.抵不完的,就叫公司的财务挂着.用下个月的工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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