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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送达有效。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电话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公告送达。6、转交送达。电话委托可以认为属于一...
问:法律文书当事人签收了,还必须给其代理人送达吗答:法律文书当事人签收了,不用给其代理人送达。当事人的权力高于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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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用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而在法院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寄送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由于投递人员对于法院送达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导致其为了图方便,往往将邮件交给收件人所在地点的收发室、门卫室、物管办公室等处,并未交到当事人手中,造成当事人比回执上显示的签收日期晚一段时间收到法律文书,甚至出现法律文书遗失的情况。笔者办理的一个案件就出现了物管代收判决书,导致法院认为当事人错过上诉期的现象。
1 留置送达,是指在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的,法律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具有与直接送达相同的法律效果。 2 具体方式: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这个要分情况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他股东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或在法院指定某股东代签,其他股东则可以;2、如果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其他内部效力较高的文件明文规定某股东(一般要在公司内有职务)有对外签署法律文书的职权,则可以签收;3、如果前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的话,其他股东则不可以。PS:二三楼的人都犯了常识性错误,法人是社会组织(这里是公司),自己本身不能签收文书,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来执行法人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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