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判决书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
法院邮寄送达判决书的,以邮局反馈的签收情况为准。即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签收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当事人是否实际看到判决书,在经过上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原则应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经近亲属,并由近亲属签字确认。如果找不到当事人和近亲属,或者当事人和近亲属都拒绝签字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不是以上原因,而法院没有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法律是有责任的。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一、关于邮寄送达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律师最好也用EMS,不要因为贪小便宜用什么快寄公司或物流,因为法院就认邮政局的东西。 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提交管辖异议书或者答辩状)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四条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向法院提供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即可以) 第五条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 第七条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第八条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二、什么情形属于送达。 1、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2、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各企业中应该对以上部门加强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收信的各注意事项,以及送达后的转告义务)。 4、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5、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6、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邮寄送达的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邮局的做法是将邮寄材料退回送达法院,当事人实际并未收到所送材料,与直接送达中当事人拒收时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有着根本的区别。既然受送达人地址明确,可采取直接送达或委托送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1人已浏览
1,510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1,7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