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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
会议事规则》;4、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5、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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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前准备1。债权人签到,其他与会人员签到;2、人民法院应当核对债权人身份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3、人民法院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债权人、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财务人员、工会代表;4、人民法院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包括:对与会人员的说明、对通过决议条件的说明、对申报债权总额和比例的说明、对暂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明);5、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二、会议1。宣读破产案件受理裁定;2、宣读债权人会议职权;3、通知债权人;4、破产管理人作出阶段性工作报告执行职务;5、破产管理人宣读管理人对债权申报的说明;6、向债权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提交债权人会议核实债权;7、宣布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的审查结果;8、破产管理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9、破产管理人宣读资产处置方案;10.债权人会议表决资产处置方案;11、破产管理人宣读破产管理人报酬方案;12、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报酬方案;13、破产管理人宣读提交债权人会议决定停止债务人经营的意见;14、债权人表决是否停止债务人经营;15、破产管理人宣读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监督计划的实施;16、宣布闭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开。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大会变更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二、会议通知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应在会议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召集主持。4、会议决议:1)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2)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结果,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总数的比例,持股东反对或弃权意见。五、签字: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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